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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真能『強化調度備援能力』嗎?

 

張讚合 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副分會長

 

說明:為了行文方便,將南水局1063月刊的『玉峰堰水源運用檢討及工業用水專管細部計畫』簡稱為『大本』;南水局1075月提出的『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必要性評估報告』簡稱為『中本』;10786日行政院核定的『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簡稱為『核定本』。

 

暫時拋開『解編』不談,專談『調度備援』

今年(2019)122日環團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反對所謂『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129日經濟部專頁的畫面上出現『玉峰堰產業用水專管工程,穩定台南地區供水,① 可增加供水10萬噸/日,②可強化用水調度能力。』在其行文中說:『玉峰堰水質水量保護區沒有解編規劃、沒有解編規劃、沒有解編規劃』。連講三遍,大概是希望我們這些『外界』非相信不可。因此,雖然我們很清醒地知道工業用水專管本來就是為了解編保護區,我們還是可以暫時撇開保護區解編問題不談。

經濟部所說的『增加供水10萬噸/日』根本是個『假消息』,完全沒有這回事,不值得在此駁斥。水利署122日新聞稿也只說到『潭頂淨水場可騰出每日5萬噸淨水空間』,不知道經濟部怎麼可能算出『增加供水10萬噸/日』?

本文將集中回歸所謂的『強化調度備援能力』來做討論。

 

『中本』與『核定本』的『備援』論述不能成立

由於『大本』以『配合現有供水系統聯合彈性調配供水方式』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工程的『益本比』只有0.31,建議目前先採零策略(維持現狀)。也就是說,雖然專管可以騰出潭頂場4.5CMD的處理空間,但益本比太低,不值得做。『中本』與『核定本』為了肯定專管的必要性,硬掰出所謂的『備援』來作為論述。

『中本』與『核定本』假設未來50年內,南科遭遇2次天災地震,導致既有的供水管路損壞。每次玉峰堰專管以10CMD提供7日供水,計140萬噸水源供南科『備援』使用。再假設未來50年內,每年提供再生水歲修時的『備援』供水,每年以每日8.3萬噸提供4日供水估算,50年總計1,660萬噸。二者總計50年提供南科『備援』供水量1,800萬噸。以上的敘述,『中本』與『核定本』的算法相同,但是以下的部分,兩本卻有很大的差異。

『中本』說南科每噸用水產值高達1,171元,『核定本』比較客氣,說是502元。玉峰堰專管在這50年內可以讓南科減少的經濟損失,『中本』說是210.78億元(1171×1800),『核定本』客氣地說是90.36億元(502×1800萬)。將南科減少的經濟損失作為直接效益,『中本』算出的益本比是2,62,『核定本』客氣地說是1.26(其實應該是1.28,不知道『核定本』為什麼那麼客氣只算1.26)。不管多少,總之都大於1,益本比真高!所以就建議推動。

這種『備援』論述令人費解。造成南科巨大損失的天災地震,其他管線都斷了,13.5公里的玉峰堰專管究竟如何獨活?(『中本』一直以2016年台南的0206大地震為例,其實那次南科供水系統似乎未受損害,倒是玉峰堰的堤防被震毀了。)玉峰堰是川流水,大地震發生時,怎知道那時的玉峰堰會有多少水?再生水歲修不算什麼大事,其他水源為什麼不能備援,還得等著玉峰堰水源?

『中本』與『核定本』的『備援』論述不成立,以下我們專談所謂的『調度』。

 

如果公共給水非得調撥農業用水,只有南科適合使用;玉峰堰水源不應優先供應南科

南科目前主要的供水管線是潭頂場至南科的潭頂專管,最大輸水能力14.4CMD;另北側可由烏山頭淨水場輸水幹管之分歧管供水至園區,最大輸水能力約6.4CMD;此外,尚有南科台19甲線道路送水管工程(第二專管)2018年底完工,可將曾文淨水場清水送至南科,最大輸水能力14.4CMD(中本p.4-4)。曾文淨水場改善工程(設計出水量6.5CMD已經完成,以後還會陸續完成曾文二場的第一、二期工程,第一期預計7CMD,第二期6CMD。除了潭頂場的玉峰堰水源外,這些水源全部來自嘉南大圳南幹線。只要確保順利移撥農田水利會水權範圍內的水源,南科幾乎永遠不愁沒水用。再加上將來來自再生水的部分,南科供水的穩定度相當高。搞一個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對南科來說根本就是多餘的。

使用這種『農業節餘水』必須獲得農田水利會同意,並支付農田水利會額外金額。根據資料,調撥農業用水每度10.5元,加上水公司的代處理費12元,合計水價每度22.5元。這種水價只有南科高科技產業付得起;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種移撥農業用水的自來水,也只能供應南科,不能作為一般民生使用。玉峰堰是水公司自有水源,應優先供應民生使用;工業用水專管變成優先供應南科,對水公司的調度相當不利。

 

南化場水源不應優先供水,更不應優先供應南科

    『核定本』可能為了避免敏感,刻意將原來『大本』與『中本』使用的『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計畫』名稱改變為『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然後又把原來所稱的『玉峰堰工業用水專管』改為『山上淨水場至南科送水管線』。『核定本』的工程內容,除了高達16億元的『送水管線工程』,還有9億元的『山上淨水場改善工程』,包括『新建清水混合池』以及『新建可處理達飲用水標準之每日5萬噸處理設施』。可是『核定本』草草了事,完全沒提這些工程的內容與目的,因此我們只能依據『中本』來作討論。但是我必須說:『中本』對於新場、舊場,新清水池、舊清水池,新管、舊管,相互之間的關係說得不清不楚,非常曖昧。我很懷疑南水局、規劃單位(黎明公司)與水公司彼此的認知是否相同。

    規劃單位的用意可能是:5CMD的新場,其清水進入新清水池,混合南化場來的5CMD,然後以新管專管送去南科。至於舊場、舊清水池與舊管則維持現狀,最後仍然進入潭頂場的處理設施內,作為備援。豐水期時還可以新舊同時運作,最好的情況下,山上場新舊設施可以同時提供10CMD的水源。問題是:新場的清水已經夠清了,何必混入南化場的清水?

就目前的台南地區來說,水資源調度的順序(暫不考慮高雄來的支援)可能是:最優先利用玉峰堰,其次是曾文-烏山頭水庫,南化水庫的水則是能省則省,盡量保留到枯水期開始時還是滿庫狀態。混合南化場清水後以專管送去南科,不就是讓南化水庫優先供水而且是優先供應南科?南化水庫是水公司自有水源,就像前述玉峰堰水源,應該優先供應民生用水才對呀!將南化場清水優先送去南科,只會是嚴重傷害南化水庫水資源調度彈性,怎能是強化調度能力?

 

山上場捨潭頂而混南化清水,將壓縮台南給水廠的調度彈性

    『大本』中,一再提到山上場場區受限於用地問題擴建困難,因為場址周邊為河川用地且部分區域已由台南市政府劃定為古蹟園區,因此擴充困難,出水量應難再提升。(大本p.9p.4-9)但是『中本』與『核定本』卻要在原場址旁邊新設5CMD淨水設施,讓人懷疑它是怎樣變出來的。水公司想的可能是先以舊場配合新清水池,這是為了『工業用水專管』這個目標才需要的。而新場要等到將來在附近買到新地後才能建設。那麼,實際上的情況是:以舊場4.5CMD清水在新建清水池混進南化場5CMD清水後,再以新的專管送去南科,而原來送去潭頂的舊管則等同報廢。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要南化場清水來混山上場清水。也就是說,工業用水專管新建完成後,由於山上場清水不能進入潭頂場,所以才要南化場清水來混,以便保證工業用水專管的水質符合南科高科技工業的需要。

    問題是:如果不是為了專管而專管,『山上場清水混合潭頂場清水』與『山上場清水混合南化場清水』本質上有何不同?讓山上場清水進入潭頂場清水池,可以讓台南給水廠有充分的調度彈性。反之,如果以專管將山上場清水混合南化場清水直接送過去南科,調度彈性將完全喪失。

 

山上場適度改善後匯入潭頂場清水池,就可以騰出潭頂場4.5萬噸處理空間,省錢又省力

山上場初步處理後的清水還要送去潭頂場再做第二次處理,我不否認這會造成潭頂場處理空間的壓縮,但是這個問題在『大本』中已經有很周詳的解決辦法。

山上場無論原水或清水,在2000年離牧政策成功以後,基本上都已經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只有少數情況下會有輕微超標或接近標準上限(大本 p.3p.4-26;中本p.2-30;同時,從南科高科技廠商的要求來說,可能總溶解固體物、導電度、硬度會稍高了些。為了滿足南科廠商要求,也因過去長時間來的習慣,才繼續送往潭頂場作二次處理。但這些問題只要把山上場的處理設備略作改善,用『一般淨水處理方法』改善水質,就可以將山上場清水直接送進潭頂場的清水池,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大本』提出的方法是『化學沉澱軟化法』進行水質軟化,可以將清水的硬度、總溶解固體物及導電度同時降低,達到水質改善的目的。主要工程為新增加藥設備,場地空間足夠,沒有用地問題,建造成本僅約1,200萬元。連高級處理都不必,就可以達到目的。(大本p.4-15

『大本』說得很清楚:目前山上場清水送至潭頂場後,除了有管線銜接場內各淨水單元,也有相關管線可直接送入場內清水池,潭頂場清水池的容量足夠容納山上場清水。『大本』已經做出分析:在不考量工業用水專管水源對工業區專供專用之前提下,山上場清水匯入潭頂清水池就是很好的辦法。根本不必再新建淨水處理設施、清水池與所謂南科送水專管。

 

建議新建大型埤塘蓄留曾文溪豐水期水源,降低農業對烏山頭水庫的依賴

自來水公司在台南地區提供的公共給水,主要來自曾文-烏山頭水庫、南化水庫與玉峰堰。後二者完全是水公司自有水源,但是曾文-烏山頭水庫的水源大部分屬於農田水利會,概念上那是農業用水。南科開張以後,常常不得不移撥『農業節餘水』作為工業用水。由於曾文-烏山頭水量相當多,如果真能做到『農業節水』,南科就不愁沒水。

目前水公司在玉峰堰山上場的登記水權量,6-11月是4.4CMD12-5月是2.4CMD。(中本p.2-20)要增加豐水期的取水量就得重新談判水權。問題是:眼看著曾文-烏山頭水量那麼多、水質那麼好,與其重新談判玉峰堰水權,不如重新談判曾文-烏山頭水權。

就算山上場真能新舊並用,讓設計出水量可以提升到10CMD,枯水期的水源仍然不足,在豐枯流量差異極大的水文條件下,枯水期的供水量也沒辦法提升,因此總體來說,效益不彰。(大本p.4-9)不值得花大錢去設想增加豐水期的供水量,更不用說設置所謂的專管。

但是我也承認曾文溪豐水期水資源還有可以利用的空間,尤其是曾文水庫洩洪時的水量如果全部流入大海或者造成沿岸水患,都是相當可惜的。我提議在善化地區設置一座大型埤塘,蓄留曾文溪豐水期水量超出太多時的水資源,既能蓄水,又能防洪。過去水利署曾有『台南大湖』的設想,但是那是以公共給水為標的的,我建議改以農業灌溉作為標的。由於玉峰堰以下不是水源保護區,水質不適合當公共給水(這就是舊曾文淨水場失敗的主要原因),但是作為農業用水應該沒有問題。烏山頭水庫水源來自曾文水庫,水質相當好。如果能夠為農業用水開發新水源,烏山頭水庫水源就可以盡量移撥公共給水。也許,這個『善化大埤』(暫時用這個名稱)可以抽水經由善化支線到南幹支線灌溉農田,尤其一期稻作。潭頂淨水場可由南幹主幹線末端以原水管直接供應水源。

    目前水公司擁有的曾文-烏山頭水庫水權似乎不到四成,絕大部分歸農田水利會,如果水利署能夠建造這個『善化大埤』給水利會,水公司應該可以順理成章從曾文-烏山頭取得更多的水權,不必再對水利會喊『不公平』。

 

# 玉峰堰水源是川流水,不可能作為備援用水。

# 將特定水源以專管送去特定的需求端,只會傷害水資源調度的彈性,不可能強化水資源調度能力。

# 花費25億卻毫無意義的工程,該停就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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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9經濟部專頁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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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大地震玉峰堰堤防震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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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大地震玉峰堰堤防震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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